国足李铁犯了什么罪

发布时间:2024-08-12 22:56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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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铁林 最佳回答

国足李铁犯了什么罪

作为体育足球相关自媒体专家,对于国足李铁所犯罪行的问题,我可以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纳和总结。

李铁,作为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,其涉嫌的罪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受贿罪

案情概述:据检察机关指控,李铁在担任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、男足国家队主教练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、赢得比赛、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。

涉案金额:据指控,李铁在受贿方面非法收受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

行贿罪

案情概述:李铁在担任俱乐部职务期间,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,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,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消极比赛,并给予相关人员钱款。

涉案金额:据指控,李铁在行贿方面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九条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,是行贿罪,但在此案中,李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。

单位行贿罪

案情概述:由于李铁的部分行贿行为是以俱乐部为单位进行的,因此还涉嫌单位行贿罪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三条,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,或者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、手续费,情节严重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
案情概述:李铁在担任俱乐部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,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
案情概述:与行贿罪相对应,李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也构成此罪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四条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李铁涉嫌的罪行包括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单位行贿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,这些罪行的指控均基于其在职期间的违法行为,严重损害了中国足球的形象和声誉,目前,李铁案已进入司法程序,具体判决结果需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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